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总干渠分中心委员会关于河灌中心党组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06-29   来源:    分享到: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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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灌中心党组统一部署,2025年9月8日至11月11日,河灌中心党组第八轮巡察二组对总干渠分中心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6年1月16日,河灌中心党组第八轮巡察二组向总干渠分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总干渠分中心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题责任情况

  分中心党委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中心党组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传达反馈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部署上来。坚决摒弃“过关”心态和敷衍思想,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认清整改工作的严肃性、紧迫性,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总干渠分中心党委围绕河灌中心党组第八轮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不足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知行合一”做得不够,执行上有落差。

  (1)重点骨干渠道运行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并在日常工作中对水量调度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二是重新修订了排水汇入口风险源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汇入口管理单位按要求定期提供水质检测报告,最终检测结论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限值。

  (2)项目论证规划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水桐树村引黄滴灌水源工程,现已严格按照批复设计及施工合同要求全部建设完成。总干渠分中心已完成水桐树村水源工程设施移交工作,将进水闸、调节池等全部工程设施的管理权、使用权正式移交至乌拉山镇水桐村民委员会,由村委会承担设施日常管护、维修养护及安全运行主体责任;乌拉山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及时化解设施运行管理过程中各类问题,保障引黄滴灌工程长效稳定运行。二是已对刁人沟涵洞是否设置拦污栅进行充分论证,得出结论:总干渠刁人沟涵洞前不宜设置拦污栅。

  2.履职尽责不扎实。

  (3)项目实施制度执行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提升了工程规范化管护整体水平。二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先支委会研究、再审批、后实施”流程。

  (4)薪资审批流程执行不到位,科室协同运转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薪资审批表进行系统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查漏补缺。二是加强科室之间沟通,在薪资发放上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5)信息化设备维养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总干渠分中心信息化设备管理运维制度》下发至各所站执行,分中心定期监督检查。二是对总干渠沿线雷达水位计、视频监控进行全覆盖排查作,并对故障设备开展维修工作。三是组织信息化运行维护工作人员开展专题能力培训,有效提升了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

  (6)“清四乱”专项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总干渠沿线堆放杂物全部清理,同步留存整改前后对比影像资料。二是组织开展实地专项检查,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式闭环管理。

  (7)林木管护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林木养护等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林木管护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二是针对化梢枯死树木,总干渠分中心积极开展枯死林木补植工作,已补植各类林木2万余株。三是分中心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总干渠沿线枯死林木、杂草堆积问题及防火薄弱环节,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8)安全生产责任压力传导递减。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内蒙古河套灌区总干渠水利工程管理细则》,并严格贯彻落实《细则》。二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专人开展安全检查。三是严格落实新人岗前安全培训,夯实人员安全操作及应急能力。四是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物资台账。

  (9)普法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普法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二是按“九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完成了2026年总干渠分中心普法工作要点及培训计划,围绕水法、国家安全法、黄河保护法开展了普法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3.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够扎实。

  (10)2020和2021年未安排意识形态工作、未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向机关全体职工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认真做好舆情风险防范,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书面报告。三是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四是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资料归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定期核查更新,确保资料完整。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存在薄弱环节

  4.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的不够实。

  (11)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重新修订了总干渠分中心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2)廉政风险防控有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推进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总干渠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工作制度》,重新对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的梳理填写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对财务、人事、后勤采买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并及时更新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对出现岗位变动、分工调整时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开展廉政风险点的全面排查梳理工作。

  (13)履行日常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二是规范台账管理,详细填写督查台账,分条逐项记录在册。

  (14)“三务”公开不规范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务公开目录》开展工作,按要求审核公开内容并填写《总干渠分中心“三务”公开审批表》。二是细化分中心党务、政务、财务的公开主要内容,根据内容的不同采取会议、公示栏等形式进行了公开,保证“三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规范性、针对性。

  (15)“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二是对述职报告严把会前材料审核关,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科初审、党委书记终审的程序。

  (16)落实纪检工作“三化”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二是组织机关纪检工作人员开展案件知识学习,办案人员严格按照《全区办案安全问题清单》《全区案件质量问题清单》对照审核,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三是组织纪检办案人员参加市纪委举办的自治区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培训学习,努力提高纪检工作人员执纪问责水平和案件办理能力。

  5.工程建设管理流程有漏洞。

  (17)项目变更和审计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管理、资金变更审批制度。二是规范项目全过程程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合规有序。

  (18)工程量核算依据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土方工程施工前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土方测量作业,工程按测量成果组织施工。二是维修养护无复杂施工工序,工艺简单常规工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指导现场施工作业。

  6.“三资”管理不严。

  (19)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设计印制总干渠分中心费用支出事前审批表,严格执行事前审批程序;二是重新修订了《总干渠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完善财务审批流程,并下发执行;三是举办专题财务法规学习培训班。四是强化了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调整的全过程管理。

  (20)报销发票不合规,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切实提升全员发票审核专业能力。二是修订《总干渠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财务报销程序,执行财务、部门、领导三级审核责任。

  (2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总干渠分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二是组织了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资产管理制度和财经法规的专项培训。三是对标准化建设、维养工程形成的护栏、爬梯、水尺及标识标牌等资产,补登记为固定资产。

  (22)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分中心下发了《总干渠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统一印制《总干渠分中心公务车辆派车加油申报单》下发到各所站统一执行。二是严格审核公务用车加油报销程序。三是对基层所站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督导,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3)国有资产利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作并使用《总干渠分中心会议 信访接待  职工培训 会商 调度值班室使用管理台账》,规范会议室使用,充分提高了会议室利用率;二是坚持一室多用,过年期间利用信息化会议室进行值班,分凌期间、春灌期、行水期在调度室值班,有效提升办公环境利用效率。

  7.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24)测流量水资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供排水科联合纪检室对原始测流量水资料进行督查检查,统一测流量水原始记录表单,杜绝空白、漏项,要求枢纽所当日必须完成整理与复核,确保数据计算精准。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量水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深入学习,提升了相关工作人员的测流量水能力。三是要求各所站签订供用水合同时做到要素完整。

  (25)直口渠引水能力保障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团结六队西渠、团结六队中渠、团结六队东渠、团结五队渠、同义渠拟改建为提水泵站,改建后可以满足灌溉需求;二是分中心已对《关于征求双河镇人民政府在渡槽渠 马场渠 职业队渠渠首新建提水泵站的函》回函,同意新建提水泵站,双河镇人民政府正在筹建提水泵站,建成后可以满足灌溉需求;三是市水利局下发了《关于乌拉特前旗水利局在总干渠原太基渠口新建提水泵站的批复》,同意新建提水泵站,乌拉特前旗水利局正在筹建提水泵站,建成后可以满足灌溉需求。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8.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

  (26)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心入脑。

  (27)“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全体职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增强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二是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党委会议研究事项流程;三是分中心纪委加强对党委会议“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加大对基层所属各党支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频次。

  (2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把好会前、会中、会后三道关口;二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真正起到了“红脸出汗”的作用;三是严格落实会后整改工作,抓好各项批评意见的落实,真正起到提高认识、促进工作的目的。

  (29)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总干渠分中心2026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计划及活动方案》,并根据工作计划制定了《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总干渠分中心2026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工作方案》;二是集中学习《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并指导第一、二、三、四、五枢纽所及生态保护站形成《2026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计划》;三是深入推进“一周两月”活动,运用分中心网站、所站电子屏等分享民族政策知识、在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中利用宣传阵地广泛展播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等公益宣传内容。

  9.抓基层党的建设有短板。

  (30)党员底数不清、党费缴纳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通知相关党员足额补交党费,重申党费交纳纪律要求,引导其树立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意识;二是对所属各党支部党员进行摸底,与全区党建业务系统进行复核校对,保证线上线下情况一致;三是全面复核“复兴壹号”党建云平台党员录入情况,每月初提醒各基层党支部按月收缴党费,坚决做到党费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3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积极分子开展考察、完善考察记录,确保材料完整规范。二是加强学习,规范发展党员全流程管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对照发展党员流程图,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进行发展,避免程序简化、时间节点模糊。

  (32)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落实和运用把握不准。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实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严格执行科学合理的评议标准和程序;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结果的联动运用,将党建述职评议结果与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奖惩、任用等挂钩。

  (33)对基层党组织制度落实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按期督促所属各党支部按期换届,制定换届流程资料模板,严格执行“三上三下”规范流程,做到了环环有审批、全程可追溯;二是压实党支部书记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研讨等制度;三是加强分中心党委对所属基层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日常指导。

  (34)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要环节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对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开展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实操能力;二是做好对基层党支部的督促指导工作,分中心党委班子成员列席了联系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通报制度,各支部及时梳理会议查摆出的问题及整改推进情况,以书面、公示栏、会议的形式向党员群众全面通报,主动接受监督。

  (35)对个别支部班子成员分工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开展各党支部委员分工情况专项自查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党支部委员分工调整,并上报分中心党委备案。

  10.人事管理有待加强。

  (36)考勤管理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总干渠分中心考勤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每日考勤审核,办公室每月汇总公示机关考勤;三是对各枢纽所站行水期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行水期供水安全、调度有序;四是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考勤抽查,核查并确认未到岗人员的请假单、外出审批单,严肃考勤纪律。

  (37)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巴彦淖尔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事前审批和事后报告,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二是安排专人负责证照管理工作,对国家工作人员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已进行全面排查,统一收回、集中管理。

  (38)人力资源使用效率不高,保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科室运行效能,加强科室人员资源调动管理,避免人力资源闲置与重复投入;二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建业务、工程技术等多领域知识,提升综合业务能力,为高效统筹人员调配提供能力支撑;三是加强人事档案保密意识,组织机关职工观看保密警示案例专题片《紧绷“保密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明确纪律红线,防止人事档案损毁、丢失、散落、失密、泄密等事故的发生‌。

  (四)巡察整改和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

  11.巡视巡察整改不彻底。

  (39)2024年河灌中心党组第六轮巡察二所党支部反馈“党支部未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每半年一次的考察”问题,到目前二所党支部仍未对该名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整改责任意识,织分中心各党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学习,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明确整改责任;二是对该名入党积极分子开展考察工作,全面考察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群众评价等情况,形成详细考察报告,并报党委备案;三是严格落实积极分子每半年一次考察,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详细记录考察时间、内容、结果,考察结果由培养联系人、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

  12.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

  (40)2022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对郑西山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分中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费用8.82万元”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分中心2023至2024年4人报销党校培训费、4人报销差旅费、1人报销过路费未使用公务卡。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核查,当初因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个别人员报销未使用公务卡,对此财务人员认真总结,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切实加强了广大职工对公务卡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三是加强财务审核,非公务卡结算一律不予报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分中心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改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举措,狠抓落实见效,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推向深入,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分中心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廉洁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和工作效能,不辜负上级巡察组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

  欢迎广大党员和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8-8915823;电子信箱:zgqfzxrsk@163.com。

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总干渠分中心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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