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域各乡镇、村社及相关权利人:
一、待认领林木基本情况
本次待认领林木涉及黄济渠供水所灌域四条国管渠道,包括黄济干渠、沙园分干渠、大南渠分干渠及园子渠分干渠,覆盖临河区城关镇、干召庙镇,杭锦后旗陕坝镇、二道桥镇、沙海镇,具体段落及界定标准如下:
黄济干渠:0+000--20+677段落(黄济干渠口闸下至黄济一闸上模袋衬砌与土渠接口处)沿线工程管护范围内的林木;
沙园分干渠:0+525--6+843段落(沙园分干渠口闸下模袋衬砌与土渠接口处至杭锦后旗外环路以南沙园分干渠模袋衬砌与土渠接口处)沿线工程管护范围内的林木;
园子渠分干渠:8+108--13+040段落(园子渠二闸至园子渠四闸段落)沿线工程管护范围内的林木;
大南渠分干渠:6+428--8+600段落(大南渠一闸至大南渠二闸段落)沿线工程管护范围内的林木。
二、认领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截止2026年1月7日),相关权利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认领登记,并配合黄济渠供水所工作人员到现场确认林木株数及位置。逾期未办理认领手续的,该部分林木将视为无主林木,归黄济渠供水所所有,后续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处理。
三、认领所需材料
(一)个人认领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 林木权属证明材料(如林权证、土地承包合同<林木种植于承包土地的>、树苗购买凭证及种植记录、村集体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二)单位认领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3. 林木权属证明文件(如土地使用证<林木种植于单位自有土地的>、项目审批文件<单位因特定项目种植的>、合作协议<单位与他人合作种植的>等)。
四、认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认领地点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解放闸分中心黄济渠供水所(杭锦后旗陕坝镇河酒南路解放闸分中心3楼)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15248888595
五、注意事项
1. 权利人需如实提供认领相关信息及材料,若存在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若多个权利人对同一株或同一区域林木主张权属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相关村社负责调解确定权属归属;
3. 权属认领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损毁待认领林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相关权利人积极配合本次权属认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登记,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特此通知。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解放闸分中心黄济渠供水所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