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壕分干渠国管渠道工程管护范围内林木权属认领的通知

日期:2025-12-26   来源:    分享到: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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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壕灌域各乡镇、村社:

  因2026年沙壕分干渠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建设需要,计划2025年底对沙壕分干渠两侧林木进行砍伐处理,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保障渠道安全运行及周边环境稳定。目前,部分涉及砍伐的林木权属尚未明确。为依法依规开展后续工作,避免权属纠纷,现通知相关权利人进行林木权属认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待认领林木基本情况 

  (一)位置范围

  本次待认领林木位于沙壕分干渠两侧,涉及陕坝镇园子渠村、春光村、红太阳村、帐房村、满天红村,蛮会镇红旗村、新堂村、星火村,具体范围为自沙壕渠口闸至沙壕渠五闸(桩号0+000-14+600),全长14.6公里,渠道工程管护范围区域内的部分林木。

  二、认领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截止2026年1月9日前),请相关权利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认领登记,并会同试验站工作人员对株数进行确认。逾期未认领的,将视为无主林木,归沙壕渠试验站所有,后续处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三、认领所需材料 

  (一)个人认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2.能够证明林木权属的相关材料,如林权证、土地承包合同(若林木种植在承包土地上)、购买树苗的凭证及种植记录、村集体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二)单位认领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能够证明单位对林木拥有权属的相关文件,如土地使用证(若林木种植在单位自有土地上)、项目审批文件(若为单位因特定项目种植的林木)、合作协议(若为单位与他人合作种植的林木)等。

  四、认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认领地点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解放闸分中心沙壕渠试验站(陕坝镇红太阳村五社)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原

  联系电话:18548319661

  五、注意事项 

  1.权利人在认领过程中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有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多个权利人对同一株或同一区域林木主张权属,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相关村社调解确定权属归属。

  3.在权属认领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待认领林木进行砍伐、损毁等行为。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希望各相关权利人积极配合本次林木权属认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认领登记,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解放闸分中心沙壕渠试验站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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