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河干渠及天生河分干渠 两侧林木权属认领的通知

日期:2025-12-23   来源:    分享到: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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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河灌域各镇、村组:

  因乌拉河干渠及天生河分干渠将实施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计划2026年对乌拉河干渠口闸至乌拉河第七节制闸(0+000-53+350)及天生河分干渠口闸至天生河第四节制闸(0+000-14+300)段落两侧林木进行砍伐处理,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保障渠道安全运行及周边环境稳定。目前,部分涉及砍伐的林木权属尚未明确。为依法依规开展后续工作,避免权属纠纷,现通知相关权利人进行林木权属认领,后续乌拉河干渠供水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待认领林木基本情况

  本次待认领林木位于乌拉河干渠及天生河分干渠两侧,涉及杭锦后旗头道桥镇、二道桥镇、双庙镇、蒙海镇、磴口县隆盛合镇,全长67.65公里,以渠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堤顶内的部分林木。

  二、认领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截至2026年1月6日前),请相关权利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到指定地点进行认领登记,并会同乌拉河干渠供水所工作人员对株数进行确认。逾期未认领的,将视为无主林木,归乌拉河干渠供水所所有,后续处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三、认领所需材料

  (一)个人认领

  1.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

  2.能够证明林木权属的相关材料,如林权证、购买树苗的凭证及种植记录、村集体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二)单位认领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能够证明单位对林木拥有权属的相关文件,如土地使用证 (若林木种植在单位自有土地上)、项目审批文件(若为单位因特定项目种植的林木)、合作协议(若为单位与他人合作种植的林木)等。

  四、联系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点

  解放闸分中心乌拉河干渠供水所(杭锦后旗双庙镇二支村六社)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祥

  联系电话:15164887520

  五、注意事项

  1.权利人在认领过程中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有虚 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多个权利人对同一株或同一区域林木主张权属,且无法 协商一致的,由相应村社和供水所组织调解确定权属归属。

  3.在权属认领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待认领林木 进行砍伐、损毁等行为。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希望各相关权利人积极配合本次林木权属认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认领登记,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解放闸分中心乌拉河干渠供水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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