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干渠分中心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日期:2026-05-15   来源:    分享到: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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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总干渠分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法律精神融入总干渠管护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此次集中学习,紧密结合总干渠分中心基层水利工作实际,明确学习的必要性和针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为基层开展民族团结工作提供法治遵循,其核心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直接承担总干渠管护、水资源调配、防汛抗旱等工作的单位,分中心工作直接关系总干渠沿线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保障,学好这部法律,是每一位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基础,也是践行水利为民、服务各族群众的具体体现。

  学习过程中,大家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开展研讨,重点学习法律核心内容。一是明确立法目的,就是通过法治手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凝聚发展合力。二是把握核心要求,坚守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积极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共同走向繁荣发展。三是明确自身责任,干部职工自觉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分中心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依法推进民族团结相关工作,把法律要求融入日常。结合工作实际,将该法律纳入常态化学习计划,通过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让干部职工吃透条款、践行理念。立足本职,聚焦沿线各族群众涉水需求,切实解决用水保障、渠道管护等实际问题,把民族团结落到工作实处。借助宣传栏、LED大屏等载体,通俗宣传法律内容,引导干部职工和沿线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总干渠分中心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总干渠管护、水利服务全过程,切实履行基层水利职责,为区域水利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力量。

总干渠分中心  王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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