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按照市机关工委、河套灌区水发中心机关委员会要求,为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加强对收缴党费工作的公开监督,现就公示2020年度党费的收缴和向各支部返还2020年度活动经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0年度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分中心党委向中心机关党委党费缴纳情况,2020年度向支部返还活动经费情况。各党支部向党员公示返还党费的使用情况。
2020年分中心党委共收缴党费54277元,其中离退休党支部缴纳4736元。中心党委下拨返还党费15379元,其中离退休党支部返还3311元。按照各支部缴纳党费金额占总缴纳金额的比例返还党费。
二、公示范围
分中心党委向各党支部公示,各党支部向党员公示。
三、公示方式
分中心党委党费收缴返还情况在河套水利信息网、各支部党务公开栏张贴公示。
四、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完成,公示期为7天
五、公示要求
请各党支部及时向党员传达本通知要求,公示党费收缴和返还情况,认真听取广大党员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公示期间内党员反映,防止出现负面炒作。公示期结束后将公示照片打印后报组织人事科留存档案。
附件:分中心党委下拨和返还2020年基层党费分摊表
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永济分中心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