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站、养护队: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整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义长分中心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驻水务大楼各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扎实抓好中心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和水务大楼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行业内外事故教训,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闭环管理,跟踪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安全用水、用电规则,把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形成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力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坚决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明确检查重点
以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活动板房、彩钢房等临时性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以下重点工作:
1.检查本单位燃气使用场所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保持通风良好,瓶装燃气钢瓶角阀、调压阀、软管、灶具等是否完好无损,钢瓶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3.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冒险施工等行为;
4.是否存在工作居住场所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象;
5.是否存在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现象;
6.是否存在电器线路老化、乱拉乱接电线现象;
7.是否存在安全出口及疏散楼梯不足、消防通道不畅等现象;
8.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9:电梯是否由巴彦淖尔特种设备检验所按时进行检验维护是否存在带病运行。
三、抓好整改落实
各单位要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重点安全隐患要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责任人,确保逐项落实到位。对排查整治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对隐患和整改状况进行登记建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检查督查力度
中心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及驻水务大楼各单位要先对各自办公场所、所站进行自查。9月14日上午,中心将对水务大楼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各分中心要加大对本单位管理范围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督查工作。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