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灌中心党组统一部署,2025年9月8日至11月11日,河灌中心党组第八轮巡察二组对排水分中心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6年1月16日,河灌中心党组第八轮巡察二组向排水分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排水分中心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排水分中心党委主动对照上级整改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各项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党委第一时间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牵头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架构、明晰了职责分工。二是为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党委分阶段3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分步推进自查自纠、资料规范、整改“回头看”及收尾攻坚等重点任务,有序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实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审核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同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推进问题整改。四是党委以整改促治理、以整改严作风,专题召开巡察整改警示教育大会,结合典型案例、立足工作实际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严守纪律底线,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分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动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落实情况
(编号1)水质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排水分中心水质监测科累计向各相关单位下发水质提示函14次。二是通过及时通报水质情况,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开展污染溯源排查与精准管控,推动水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
(编号02)水样采集方式落后且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进展:一是主动对接相关所站负责人,督促加快推进水质采样人员无人机驾驶证考取工作,目前相关人员已通过考试。二是经水质监测科人员核查,仅前旗黄河大桥取水点需采用无人机作业,其余采样点利用现有杆绳搭配采样壶的传统取样工具完全适配现场工况,能够满足日常采样工作需要。
(编号03)水样交接程序不规范,水质采样记录表缺失。
整改进展:一是水质监测科组织相关人员对2024年以来分中心各所站水质采样记录表逐份排查核对,全部符合标准。二是每月专项核查各所站交接记录表填写规范性,并将其纳入所站量化考核,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责令相关所站重新设计水样交接记录表,为监测工作提供规范支撑。四是自2026年起,每月对各所站交回的记录表及时检查核对,对缺失记录表或记录表内容填写不规范的及时通过电话联络相关工作人员并指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
(编号04)推动标准化灌区建设步伐有待加快。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修订完成《排水分中心工程管理与日常养护办法》。二是借助春季工程普查契机,对沿线塌坡段落进行了全面排查登记。三是针对部分扬水站电气系统老化、无自动控制系统的问题,现已全部列入内蒙古河套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范围。四是针对扬水站卷扬机齿轮脱落比例超60%问题,已于2025年下半年完成全面修复,剩余维修项目,已列入2026年岁修计划及专项维修计划,明确2026年全部完成整改,
(编号05)泵站运行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对接相关责任单位,完成问题佐证材料、情况说明的收集归档,2026年1月已修订完成《排水分中心扬水站安全排水应急预案》《扬水站安全运行操作规程》。二是明确机泵操作票开具、留存、归档全流程管理要求,督促各扬水站实现操作票与运行日志逐项对应并实时留存。三是完成《扬水站运行日志》内容全面修改,明确耗电情况、水位差等关键运行参数的记录要求。
(编号07)常规工程无令施工。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强化开工全流程资料管控,对已完成及在建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施工申请、监理通知、施工日志、结算资料等环节时序逻辑,安排专人核验时间节点,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合规可溯。三是压紧压实分中心及相关业务科室、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管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编号08)“清四乱”专项整治不彻底。
整改进展:一是对总排干沿线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整治,针对乱堆、乱占、乱建等问题,各所站组织管理人员先后开展66次集中行动。二是主动加强与辖区各乡镇综合执法部门及各级河长办的日常沟通与工作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将“清四乱”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由工程科牵头统筹、细化分工,持续督促各所站压实属地责任,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定期开展沿线巡查,建立日常清四乱台账。通过持续集中整治与日常管控相结合的方式,总排干沿线“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根治,整体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编号09)林木管护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了专项业务技术培训。二是足额保障林木后期管护经费,为常态化养护工作提供坚实资金支撑。三是将总排干沟沿线林木纳入河套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林木砍伐范畴,依规按程序开展林木规范清理工作。
(编号10)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了《排水分中心信息化设施安全巡查制度》,要求信息化管理维护人员严格按照巡查制度,对信息化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二是各所站配备了分管信息化的副所长和固定的信息化设施巡检维护人员,对信息化设备开展不定期巡检,确保发生故障后能及时发现解决。三是制定了《排水分中心信息化学习培训制度》,以后将逐步加大分中心信息化专业培训力度。四是在下一步的人才招录计划中,申请招录计算机专业方面的人才。
(编号11)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结合分中心实际情况,已修订完成《排水分中心安全生产制度》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逐步构建以预防为主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二是针对重点区域,着力补齐安全检查短板,现已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台账,明确检查频次与标准要求,确保检查记录完整留存。三是对已下达的整改通知开展全面复核,重点补充完善整改内容,仔细核对整改时间逻辑顺序,坚决杜绝时间倒置问题。四是有序组织新入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专项培训,同步推进常态化安全培训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全员安全意识防线。
(编号12)普法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已编制完成2026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二是召开主任办公会,全面研究谋划、统筹安排本年度各项具体普法工作。三是充分依托职工例会、集中学习等日常学习载体,常态化穿插开展普法宣传、法律知识宣讲等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同步开展普法教育。
(编号13)2020至2022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和年终通报。
整改进展:一是已制定《202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并完成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二是规范资料管理工作,明确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有专人负责意识形态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编号14)党委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进展:一是精准对标全面从严治党及纪检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常态化依规编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完善党委班子配套责任清单,搭建标准化三级全域党内监督任务体系。二是制定了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制度,统一规范督查履职主体,从严抓实督查台账规范填报,科学编制年度常态化专项督查工作计划。三是聚焦关键岗位领域、作风突出问题抓实常态化廉政督查、专项纠治、廉洁宣教等工作,切实健全分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常态化廉政年度部署体系、标准化闭环督查台账监管体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刚性落地。
(编号15)廉政风险防控有盲区。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了《排水分中心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管理制度》,覆盖党委班子、机关各科室、基层所站、抗旱抢险服务队全体在岗人员。二是制定了《2026年排水分中心警示教育计划》,搭建起了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常态化警示教育体系。三是开展了2026年第一季度廉政专题学习、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四是针对关键岗位,开展廉政专项培训、廉政承诺、责任签订工作,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全员纪法学习教育。五是开展廉政提醒和作风建设“回头看”工作。六是常态化开展分管领域谈心谈话、廉政提醒。
(编号16)“三务”公开不规范不全面。
整改进展:一是重新修订完成《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三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人员及责任要求,并在职工例会上组织机关全体职工进行了学习。二是对照上级党务公开目录,对“任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三是组织各所站开展“三务”公开自查1次,抽查1次,对发现的公开不规范问题现场督促整改,畅通线上线下反馈渠道,在办公区域设置意见箱、公布反馈电话,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
(编号17)落实“一岗双责”有缺位。
整改进展:一是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要求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分中心党委将严格对各类述职评议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三是制定了《排水分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至少确定1个党建工作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四是制定了《排水分中心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意见》,明确党委成员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到联系所站支部讲授党课1次。
(编号18)落实纪检工作“三化”建设有差距。
整改进展:一是补齐案件呈批报告,完善案件全流程文书资料,补充完善办案人员信息,统一规范卷宗归档标准。二是对历年所有办结案件开展全面复盘自查。三是制定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与“以案代训”工作机制》《纪委“三化”建设自查评估长效机制》《纪委“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纪委“三化”建设案件质量定期评查机制》,通过健全制度约束,规范案件办理,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编号20)项目变更随意。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系统学习了《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严控变更发起关口,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变更审批手续。三是规范变更审批流程,压实全流程管控责任,保障审批工作合规有序。四是强化变更事后监管,健全长效约束机制。
(编号21)审计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二是责令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做出详细说明。三是将工程实体质量核查纳入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必审内容,实现质量核查与审计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公司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强化审计人员专业资质审核,保障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合规性。
(编号22)工程组织实施不合理。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系统学习了《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并积极参加了河灌中心组织的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工程开工管理,切实规范施工工序、进度及安全保障,杜绝工序倒置、调度无序等问题发生。三是完善了工程实施管控机制,建立常态化调度与现场督导体系,将施工规范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四是已责令相关所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现相关所站已提交情况说明。
(编号24)公务用车管理松弛。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完成机关及各所站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二是已健全完善车辆维修审批流程,明确规定车辆维修前需提交送修审批单及维修预算明细表,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送修。三是已规范车辆维修费报销要求,明确报销时需提供送修审批单、维修预算明细表、单车维修明细清单及正规发票,对要件不全的报销申请,财务部门一律不予受理。
(编号25)记账科目应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了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对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明确费用科目使用标准,及时纠正科目使用偏差,确保业务内容与会计科目精准对应。三是持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2025年先后参加了河灌中心财务处组织的财务管理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和排水分中心举办的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班,有效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实操能力和规范化工作水平。
(编号2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全体财务人员深入领会学习了《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带头“过紧日子”的通知》精神,精准把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与厉行节约工作要求。二是将8项固定资产开展了补录工作,并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逐一完善资产信息,规范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同步生成标准化固定资产卡片,并对资产赋码。三是修订完成《排水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讨论稿),进一步细化了标准,明确资产登记、处置、核销等流程,形成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管控有力的制度机制。
(编号29)国有资产利用率不高。
整改进展:一是完成对办公用房专项清查,逐间完成面积、用途及使用状态核实,建立了《排水分中心办公用房使用台账》。二是9楼两间办公室已统一安排调配给其他单位使用。三是10楼办公室根据排水分中心工作需要,计划改造为排水分中心机关支部党建活动室和青年人才培育中心办公室。
(编号30)基层段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技术人员,对段点开展全面排查,明确各隐患点等级,积极争取将相关隐患点纳入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二是同步推进项目相关准备工作,对已纳入现代化改造项目的段点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对未纳入获批的段点,结合基层段点实际需求,积极对接争取专项资金,计划分批次、分年度推进基层段点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基础设施薄弱问题。
(编号31)防溺水巡查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健全完善分段巡查机制,严格落实“分段包干、责任到人”要求,明确各分段巡查责任主体。二是全面加大巡查频次与现场处置力度,巡查处置效能显著提升。三是已完成总排干沟沿线重点地段、关键建筑物处警示标识牌增设工作,通过统一安全警示标准,全面筑牢安全管控防线。
(编号32)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记录规范,已安排专人负责学习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二是规范中心组学习管理,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制定完成2026年度学习计划。三是对无请假手续缺席的人员已作出情况说明并开展了批评教育。四是持续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专题内容纳入2026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提升作风建设水平。
(编号33)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已修订完成《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党委议事决策规则》,确保需回避人员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要求,明确记录人员职责和记录要求,确保记录真实、全面、规范。三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会议记录人员开展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学习,重点讲解回避制度、会议记录规范等内容,有效提升了全体人员的制度执行意识。
(编号34)增补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程序不合规。
整改进展:一是补充完善了选举资料,严格按照党组织选举相关规定,完成候选人预备人选廉政意见审查等相关材料,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了补充公示。二是制定了《排水分中心党组织选举工作流程规范》,明确委员增补、纪委改选等工作的具体内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安排专人全程跟踪落实选举工作,确保各环节程序合规、资料齐全。三是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组织人事科和各支部党务干部开展党组织选举相关制度培训1次,重点讲解选举程序、资料准备等内容,杜绝程序疏漏问题再次发生。
(编号3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进展:一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工作,2025年度组织班子成员制定了民主生活会个人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二是加强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人员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强化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的流程把关。三是完善相关材料审核和管理,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制定《排水分中心党委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党委书记带头撰写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阅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把材料质量关。四是制定了2025年度党委班子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方向、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
(编号36)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不够。
整改进展: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分中心党委理论学习年度计划。二是规范“一周两月”活动开展,相关所站已提交书面检查。三是强化融入与宣传,通过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目前已刊发相关知识解读3期。
(编号37)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对全区党建业务系统中排水分中心党员信息进行更新,现分中心各党支部党员数据与系统登记数据已保持一致。二是新入职组织关系未转回的同志,已于2025年10月1日将党组织关系通过全区党建业务系统转入工作所在单位党支部。三是组织人事科将持续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严格审核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费缴纳等材料,切实做到转接及时、手续完备、管理闭环,不断提升党员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编号38)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制度学习,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分中心党委于2025年12月9日举办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二是规范谈心谈话流程,要求各党支部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格按照“525”党员发展流程,全面梳理自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规范,目前相关记录已经完善。三是已对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缺少批复的及时补充完善批复手续,并跟进考察工作。四是要求各支部明确发展党员档案专项管理,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发展党员的档案整理、归档和保管,分中心党委定期对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编号39)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不够扎实有效。
整改进展:一是已将2025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报党委会研究,党委结合考核情况议定最终结果,现该项工作已经完成,并完成2025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二是相关党支部已对2022至2023年度无述职报告的情况作出了说明。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落实,制定完成了《排水分中心党委2025年基层党建工作点评意见整改方案》。
(编号40)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重要环节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了《排水分中心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分中心党委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书记带头研究制定了2025年度分中心民主生活会方案,撰写并主持起草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阅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把材料质量关。各支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已按要求规范开展,并报分中心备案。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善了《排水分中心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意见》中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要求,明确了评议要素和填写要求。三是落实对照检查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为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必查内容,组织人事科在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前开展专题指导、会后开展材料审核,确保党员干部全面检视自身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
(编号41)对个别支部班子成员分工监管不严。
整改进展:一是已督促相关党支部严格对照党建工作管理规定,重新梳理、细化支部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完成分工方案调整,相关材料已报送分中心审核备案。二是针对非党员副所长分管党建的不合规问题,已对该支部主要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完成党建工作分管人员调整,明确由支部班子成员专职分管党建工作,最新人员分工已完成报备。三是加大对各基层党支部日常运行监督力度,于3月底组织全体基层党支部开展班子分工专项自查,全面排查党建工作分管、岗位设置等合规性问题,经排查未发现违规分工情况。四是结合两个党支部存在的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现相关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均已针对相关问题作出了书面检讨。
(编号42)对基层党支部阵地建设和制度执行管理松懈。
整改进展:一是按照“六有”标准对机关支部党建阵地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并向中心机关党委报送了《排水分中心党委关于机关党建阵地建设费用的请示》,目前相关设计已经完成,待批复后准备实施建设。二是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已督促7个所站、抗旱抢险服务队和机关共9个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严格依照党组织选举相关条例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三是组织人事科已安排专人对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指导,制定完成了《排水分中心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意见》。
(编号43)人员调配不及时。
整改进展:一是按照河灌中心党组《关于调整机构编制的有关事宜》和《关于报送“人编分离”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排水分中心通过返回编制所在地的方式解决易解决人员。二是积极与编办协调,调整分中心的核定编制数。三是分中心内部采取调整人员编制的方式进行调整。目前,通过调动、对调、“连人带编”方式解决,解决比例为100%。调整后,排水分中心各下属单位编制与人员配置更趋合理,已整体实现了人员与编制的精准匹配。
(编号44)考勤管理不严不实。
整改进展:一是已修订完善《排水分中心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考勤标准、请假流程、违规处理等相关要求,确保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建立健全考勤常态化督察机制,明确由办公室牵头、纪检室配合,成立专项督察小组,开展专项督察工作。截至目前,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累计开展督察5次。三是严格对照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责令相关人员深刻反思,均已作出书面检讨。
(编号45)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已完成排水分中心负责人及联系人在公安机关的登记备案变更工作,确保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开展合规合法。二是排水分中心所有应备案人员均已备案到位。三是通过排水分中心机关例会,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排水分中心因私出国(境)管理。今后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出入境相关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学习,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编号46)2020年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换届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了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组织选举相关条例专题学习培训1次,重点讲解换届程序、监票人选举、结果报批等内容,提升全体人员的换届工作业务能力和程序意识。二是压实组织人事科监管责任,由组织人事科牵头开展全面专项排查,厘清监管缺位问题根源。三是整改不规范换届问题,各党支部严格依照选举条例开展换届工作,已于3月底前全部完成重新换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分中心将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整改自查自纠,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做好资料归集、梳理归档等工作,待上级巡察核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分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动能。
欢迎广大党员和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15624782688
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