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解放闸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4-12-13   来源:    分享到: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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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解放闸分中心网站 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所站、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解放闸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确保网站高效、安全运行,切实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成为对外宣传的窗口和服务公众的桥梁。结合分中心工作实际,制定《解放闸分中心网站 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解放闸分中心

                                                     2023年4月1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解放闸分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确保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高效、安全运行,切实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在线管理的平台和服务公众的桥梁,现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解放闸分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网站为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主网站下设的解放闸分中心的子网站;所称微信公众号为解放闸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魅力解放闸”。

第三条 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坚持“灌区宣传窗口,政务公开渠道,公共信息导航”的功能定位,以“宣传河套灌区,服务灌户群众为宗旨,着力打造服务型网络平台,是解放闸分中心信息公开总渠道。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解放闸分中心是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负责分中心网站的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中,由分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行监管等工作。

第六条 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信息领导小组,组建全灌域范围内的信息人员队伍,各所站、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管理员。

第三章 信息采集

第七条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网站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

第八条 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安全。   

第九条 及时更新上网内容,提高上网信息时效性。

第十条 各所站要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积极主动宣传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及时宣传系统两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各所站召开主题活动时,必须要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有相应活动报道。

第十二条 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并做好上网信息记录等档案工作,保存时间不少于6 个月。

第十三条 建立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员联络制度。各所站、科室要加强与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的联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各所站、科室的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如人员有变动应及时报分中心办公室。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五条 发布信息要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杜绝把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写错、内容不正确、引用党内常用名词不准确等严重性错误。分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及各科室发布的信息内容格式进行审核把关。

第十六条 办公室根据责任分工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相应栏目管理,相关信息按审核程序审批通过后自行发布。

第十七条 办公室要按照网站信息发布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第十八条 各所站、科室如需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规定范围和形式以外的信息,须提前 3天(紧急信息除外)向分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实施。

第十九条 网站管理员要定期排查本单位负责的栏目内容更新情况,杜绝“睡眠”栏目现象。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条 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由分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管理人员应建立规范的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格,并指定专人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解放闸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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