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解放闸灌域安全生产工作,因工作需要,经分中心研究决定,对解放闸分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明确相关科室和所站职责分工。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何军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高峰 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成福 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
胡开智 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员:
黄银强 党委委员、杨家河干渠供水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白如斌 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曹海燕 党委委员、组织人事科科长
刘勇 供排水科科长
王治国 财务科科长
苏高义 工程科科长
张勇 科技信息科科长
李玉敏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
史巧霞 纪检室副主任
谢东 黄济渠供水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杨慧君 乌拉河干渠供水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左小昭 大发公渠供水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赵云 清惠渠供水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付小军 沙壕渠试验站党支部书记、站长
白剑锋 一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李冰 二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韩永新 三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杨全计 解放闸派出所主持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推进分中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高峰
副主任:白如斌 苏高义
成员:黄银强 谢东 杨慧君 左小昭 赵云 付小军 白剑锋 李冰 韩永新
因工作需要,人员不足时从有关科室、所站抽调。
三、工作机制
1、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调度,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落实情况。
2、对于防凌防汛安全、水利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事宜,原则上根据领导分工,由分中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中心办公室,负责分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调度和日常事务。各所站负责本灌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各所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分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负责指导分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制定分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
4、协调和解决分中心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5、组织分中心安全生产检查。
(二)分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分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分中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的综合统计等工作。
3、负责分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等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业务主管部门和分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6、负责综合安全生产信息、总结、报表的汇总报送工作。
(三)分中心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及消防、车辆交通安全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机关及各所站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及消防、车辆交通安全工作。
3、按照分中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相关方面信访接待工作。
(四)防凌防汛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分中心防洪工作。
2、对灌域水利工程实施分凌、防汛、抗旱调度。
3、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4、负责指导并督促各所站制定防汛度汛预案和在建水利工程应急度汛方案。
(五)工程建设管理安全工作职责。
1、检查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中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和炸药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2、负责分中心水利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分中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在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
3、负责对灌域内国管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进行检查、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到位。
4、指导、监督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5、参与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的质量鉴定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水利工程水域防溺水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其他管理安全工作职责。
1、做好财务计划、资金资产管理和稽核检查的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科技、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3、做好工会工作和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4、做好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设施违法行为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5、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网络安全行为,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解放闸分中心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