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六轮巡察三组巡察第二枢纽所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时间: 2026-08-24
按照河灌水发中心党组统一部署,7月19日,中心党组第六轮巡察三组巡察总干渠分中心第二枢纽所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中心党组巡察办副主任梁勇同志主持召开与总干渠分中心第二枢纽所党支部书记王震同志的见面沟通会,会议传达了中心党组第六轮巡察动员会精神。动员会上,中心党组第六轮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陈子茂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中心党组巡察办副主任梁勇同志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总干渠分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苏涛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总干渠分中心第二枢纽所党支部书记王震同志作表态发言。
河灌中心党组第六轮巡察三组巡察专员郭金林、王金霞、马忠华、窦慧、薄晔东,第二枢纽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全体职工、离退休人员代表2名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梁勇同志指出,第二枢纽所党支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第二枢纽所党支部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坚决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保持战略定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
梁勇同志强调,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根本目的是为了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章专列一条对巡视巡察制度作出规定,为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第二枢纽所党支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恪守党性原则,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坚决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共同完成好中心党组交给的巡察任务。

陈子茂同志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巡察组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新要求新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突出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情况。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王震同志作为被巡察单位班子代表表示,第二枢纽所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认真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巡察的重大政治意义,将此次巡察当成一次检验工作成效、提高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的机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心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态度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苏涛同志代表分中心党委表态,要端正态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一要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把此次巡察工作作为接受党性教育、经受组织考验的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要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支持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紧扣本次巡察工作重点,谈问题不隐藏、不护短、不遮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并提供一切必要条件,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接受监督,转变作风,严肃整改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告知即改,严肃整改,凡是巡察组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及时落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全过程,真正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六轮巡察三组巡察期间,(2024年7月19日至9月20日)设值班电话:15384782117;电子信箱:253745230@qq.com;意见箱设置地点:1.总干渠分中心第二枢纽所大门外、2.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政府院内、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政府院内。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第二枢纽所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处理。
总干渠分中心 苏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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